普陀山·寺院管理系列之一|普陀山佛教—以文化提升为抓手 遏制商业化倾向

普陀山佛教网

2018/04/09

2017年11月3日,国家宗教局等十二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对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从十个方面明确政策界限、提出治理意见。

近些年来,浙江普陀山在治理佛教商业化问题上制定了各种措施,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本刊特此刊发相关文章,介绍普陀山在治理商业化问题上的做法和经验。

一、抵御佛教商业化的主要思路与对策

寺院经济原本就是中国佛教的一个传统。宗教经济活动包括社会公益活动,是宗教融入社会的一条路径。佛教寺院的法施、财施等公益活动,依托寺院的经济活动以达到动员和召集信众的目的。佛教经济事务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宗教、功德、公益性质,有时也是社会公益事业的组成部分。

在中国佛教的演进历史中,三衣一钵、靠他人供养的情况,已被佛教禅宗“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农禅清规所取代。寺院经济作为佛教存在的基本条件,伴随着社会的演进而不断的变化。关键在于佛教的信仰及其弘法利生的原则不能变。佛教经济收入的目的在于弘法利生,而不是谋取商业利益。因此,统战宗教部门要求和指导佛协在制度设计层面呈现出当代社会所要求的理性,非常关键。

如何保持普陀山僧团道风清净、佛教圣地信仰纯正,主要采取了以下对策措施。

1.引入行政管理的有效经验,不断加强僧团管理层的班子建设。加强集体领导,民主决策,规范管理,杜绝一把手个人独断专行而导致的寺院佛教商业化倾向。在佛协层面,建立会长会议、常务理事会会议制度;在寺院层面,全山各寺院都建立民主管理小组,重大事项由集体讨论决定。在理事会上,从思想政治、道风教风、履职尽职和能力素质等方面对全体常务理事和副秘书长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及时反馈,明确优点,指出今后努力方向。建立对佛协领导班子成员约谈制度,宣传党和政府的相关政策,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完善寺院负责人的选拔和任用,建立寺院副负责人后备人员库,寺院副负责人只能从后备人员库中提拔任用。在寺院请职执事过程中,必须要经过民主管理小组讨论通过,民宗局会同佛协对新请执事进行民主测评,然后再提交常务理事会通过。

2.督促佛协完善协会章程,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架构和运行方式。按照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和规范管理的原则,全山寺院(单位)管理遵循“三统一”原则,即“人事上统一调配,经济上统一核算,修建上统一规划”,实行一个法人(佛协)、二级(佛协、寺院)管理、统分结合的僧团内部管理体制。佛协主要从人事、财务和基建等方面进行统一管理,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在人事上主要做好寺院负责人和执事队伍的管理,寺院(单位)主要做好清众和职工的管理;在财务上建立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寺院(单位)财务收入支出管理制度,建立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收入统一上缴佛协,在基建方面,佛协对寺院(单位)的修建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全山寺院维修、改建和新建,均由佛协统一筹划实施。

3.理顺各方关系,保障佛协的正当权益。在人事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国宗局《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任职备案办法》的规定,对全山各寺院住持(方丈)或监院等主要负责人任免建立向宗教部门备案制度,做到事前征求意见,事后备案。在经济管理方面,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办法(试行)》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规定,建立财务审计制度和财务报告制度。佛协和各寺院(单位)管理小组主要负责人换届或离任时,依法进行财务审计。在基建管理方面,按照《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行严格审报制度,服从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统一规划、依法管理。寺院(单位)外的基本建设如道路、园林绿化等由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负责修建;寺院内由佛协按照基建审批内容统一实施,做到各美其美,美美与共。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积极落实宗教政策,多方协调,妥善安排,在前期划归10多处寺院的前提下,近期又划归了10多处寺院给佛协,到目前为止,已划归了22处寺院给普陀山佛协,保障了佛协正当权益的落实,维护了普陀山佛教的纯正性和信仰性。

4.加强财务监督,指导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以及《关于调整和完善普陀山佛教协会现行体制和制度的决议》《普陀山佛教协会寺院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普陀山寺院(单位)财务管理,建立与“一个法人、二级管理、统分结合”的僧团内部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寺院(单位)财务收入支出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产安全,制定了《普陀山佛协关于寺院(单位)财务收入管理暂行规定》和《普陀山佛协关于寺院(单位)财务支出管理暂行规定》。在财务统一核算的基础上,全山各寺院实行经济收支两条线,财务收入由佛协集中收缴管理,寺院支出实行结报制,均由佛协财务结算中心统一办理。佛协根据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编制各寺院的年度经费预算,预算额度内由各寺院按财务制度规定自行签批。这样,保障了佛协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避免了全山各寺院因收入不同而引起的在经济上相互竞争的情况,去除了寺院的商业化倾向,保障了各寺院(单位)可以集中精力做好寺院的教务和安全等工作,各寺院(单位)可以一门心思推进文化建设。

5.健全议事制度,严格基建项目的管理。佛协修建规划服从普陀山管委会统一规划、依法管理。佛协对全山寺院(单位)基建实行计划管理。各寺院单位年初将要修建的项目和经费预算(包括筹措渠道)上报佛协,由佛协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初选项目。并将选定的项目书面征求市民宗局、普陀山管委会同意后,最后提交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项目计划,由佛协修建办公室办妥相关报批手续后按计划实施。引入政府基建招投标制度,对重大项目的建设实行招投标制度,公开招标,公开投标,公开确定中标结果,严格基建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监理制,确保工程质量。

二、普陀山佛教发展以及避免商业化的主要做法与经验

普陀山是中国佛教四大名山之一,全山经批准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共有47处,现有常住僧尼近1100名,职工近1000名,年接待香游客700万人次左右。近年来,普陀山佛教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持续推进普陀山佛教中国化进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文化提升为抓手,遏制佛教商业化倾向,建设真正清净庄严的观音道场。

1.确立文化提升的现代僧团建设目标,注重内涵丰富,摒弃商业炒作。

(1)建立如法如律又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丛林制度。按照“三统一”和“一个法人、二级管理、统分结合”僧团内部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人事、财务和基建等制度,完善寺院(单位)僧众、执事和职工编制,制定职工管理制度,规范管理。

(2)实践普陀山“三三制”发展新理念,探索管理新模式。在全山探索形成一部分僧众精严佛事,弘法利生;一部分僧众安心办道,信解受持;一部分僧众护持常住,庄严道场的局面。对相关寺院进行功能调整,开展禅修、阅藏、闭关和观音文化研究等,增强文化建设分量,增强普陀山观音文化内涵。

(3)实施系列佛教文化项目及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普陀山宗风馆、普陀山佛教造像研究院和普陀山佛教书画院展厅建设,改建完成普陀山印顺图书馆。

(4)加强观音文化弘扬与研究。举办观音文化研讨会,完善宝陀讲寺普门讲堂常态化弘法讲经活动,做好普门讲堂讲经文集的编辑出版工作,推进《普陀洛迦山志》的重修工作,做好《普陀山佛教》杂志的编印发行工作,办好“普陀山佛教”网和“南海普陀山佛教”微信平台。建立档案和管理制度,推进文化传承,加强文物保护,提升佛教博物馆管理水平和开办质量,增强普陀山佛教文化底蕴。

(5)打造佛教对外交流普陀山品牌。积极实施佛教走出去战略,加强与海内外佛教界的联系,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

(6)打造现代佛教教育典范。按照打造世界名校的要求,围绕“国内一流、影响世界、能出大师级人才”的目标,大力推进中国佛学院普陀山学院建设,加强学僧的素质教育,培养爱国爱教、信仰虔诚、学修并重的新时代僧才,为普陀山观音文化的研究和深化发展输送优秀僧才。

2.坚持正信正行,促进文化提升,有效遏制佛教商业化。

(1)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遏制佛教商业化倾向。从佛教团体和寺院人事管理、财务收支管理、僧才培养、僧团道风、公益慈善和文化保护等方面制定系列标准,实现整体规范提升,在制度上压缩和减少了商业化的操作空间。如在《普陀山佛教协会寺院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佛协及寺院要坚持不对外借资、不向外投资、不参与合资的“三不”原则,明确了佛协及寺院不参与商业运作,资金只用于与自身相关活动及公益慈善事业。在财务收入管理规定中,明确了包括功德箱管理在内的十一种收入管理,加强对功德箱、乐助、写缘、佛事、香花券等的监督和管理,去除其他商业化的行为。

(2)推进道风建设,建设清净道场。以教风建设为抓手,坚持以戒为师,以法为依,勤修三学,共同维护道场清净,保障僧团和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建设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质领导班子,做作风过硬、会风端正的好团体。严格以“僧装、素食、独身”为佛教教职人员的起码条件,进而引导僧众洁身自律,做维护观音道场形象的好使者,具足僧格、圆满僧格、保持僧格,引导僧众遵守法律法规和教义教规,持戒精严、威仪端庄,确保僧众行为与身份相应,真正做到是非明白、定力深厚、僧德高尚、学养丰沛,使全山僧众队伍达到“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要求,以整体修持抵御商业诱惑。

(3)在观音文化园观音法界等项目建设运行谋划上,体现公益性、文化性,避免商业化。观音法界以中国汉传佛教传承千载的观音信仰为内核,以观音圣地普陀山僧团为主体,在硬件形态上凸显能够代表当代佛教建筑最高典范的“建筑地标”,在软件功能上成就现代佛教弘法理念的“精神地标”。按照“举世无双、流芳百世”的工程建设目标,内容创意上注重文化性,运行管理上体现公益性。

(4)巩固全山文明礼佛成效。以打造清净佛国为主题,倡导并实施在全山范围内的文明敬香活动,实行“三支清香表诚心”,去除烧高香等不良行为,有效遏制商业化倾向,优化普陀山生态环境,将文明敬香与发展旅游、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弘扬正信佛教紧密联系起来,不断提升普陀山在广大信众心目中清净道场的良好形象。

(5)推进供养机制符合佛教教义教规。佛教所指的供养是以资金、物资等供给佛法僧三宝。供养僧人修行就是助人成就,僧人接受供养也是为了修行成就。如果供养者和接受者有其他条件和某种目的,那就违背了供养的本意,如果接受了供养而修行没有成就,不能达成一定的社会价值,用佛教的话说叫做“虚食信施”。因此要让受供养的僧众感恩与国家人民,更好地学习修行,更好为广大信众服务,更努力奉献社会。同时要让发心供养的人从功利观升华到功德观,增进无私奉献的社会人文道德风尚。应按照这样的理念,建设一个完善的机制来确保供养如法清净,去除商业化氛围,保持纯正的信仰关系。

(6)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按照《普陀山佛教协会公益慈善事业工作规程》,做好公益慈善事业,每年安排一定规模的专项资金用于开展扶贫济困、助学助残、大病救助、少数民族村和“五水共治”等公益慈善事业,使公益慈善事业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轨道。

总之,尽管在强大的商业力量的冲击下,佛教寺院自生自养、安于一偶的局面正面临着全新挑战。但是只要佛协坚持对大小寺院平等关照,僧团恪守“少欲知足”的佛教本位;同时,统战宗教等职能部门依法管理,做好制度设计、做好协会管理上的智力支持,推进佛教寺院从香火兴寺转为文化兴教,佛教就一定能够探索新出一种坚守佛教本意、去商业化的自养发展模式和与社会教化相统一的发展路径。

作者:中国宗教

编辑:弘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