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足戒

普陀山佛教网

2018/11/29

于中具足戒,
戒法之最胜,
殷重所受得,
护持莫失坏。
 



 

具足戒又名比丘戒、具戒、大戒,指比丘、比丘尼应受持的戒法,意译为近圆戒。具足戒令持戒者于一切境界中远离罪恶,有趋于圆足亲近涅槃之义,故谓具足戒。依戒法规定,受持具足戒即正式取得比丘、比丘尼之资格。

汉传佛教自隋唐以来,依《四分律》受戒。受具足戒者须年满二十至未逾七十岁之间,无诸遮难,具出家相,且已受持沙弥戒。比丘戒有二百五十戒,比丘尼戒有三百四十八戒。

传授具足戒应具备三师七证,必须戒行清净,年夏已满,具足众德。

尼众二坛受具足戒则先受尼戒本法,再往比丘部,于尼十师与比丘十师共同主持下,圆具比丘尼大戒。

作者:网络

编辑:弘法办